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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 商标转让 商标答辩 商标续展 商标专用权的质押登记
商标异议 商标复审 商标撤消 商标变更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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