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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指南 -->版权申请登记
 
什么是版权 申请须知 保护权限
  1.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及提供初步证据,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及时办理登记;
2.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3.作者或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所属辖区,原则上以其身份证上住处所在地的所属辖区为准。合作作者及有多个著作权人情况的,以受托登记者所属辖区为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所属辖区以其营业场所所在地所属辖区为准;
4.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5.著作权所称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视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
6.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批准登记所需时间约一个月;
7.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批准时间为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8.作品自愿登记的作用在于形式上确认版权归属,持有版权证明及诉讼依据等,确保著作权权益的合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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